邻里纠纷
可以找社区等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起诉处理
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最快捷的办法当然是协商,协商的效率一般较高。但是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考虑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你所说的情况实际上属于民法上的相邻关系。简单的说,作为邻里乡亲,通行时难免会路过一方的门口,多少会给对方造成不便,但是在民法上,邻里应该对这样的不便在合理范围内容忍。如果是因为拉材料盖房要通过他家的门口,对方也应该给予方便,这就是民法中所指的相邻权。所谓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
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