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将我搁置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将我搁置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叫黄建禄,是自卫反击战的一名残疾退伍军人。退伍后,在地方民政部门的安排下,在邹平县商业局下属单位副食品公司工作。98年,国营企业改革,但由于96年邹平县人民政府发布【邹政发(1996)6号】邹平县优抚工作若干规定。没有给办下岗或失业至今。期间曾找过县、公司领导,在县刘士合书记和公司杜圣军局长的帮助协调下,每月给160生活费。到08年,经理韩凤莲说公司没有了所以生活费就没了。现在由于年纪大了,战场上所得痛苦正折么着我。每年昂贵的医疗费用给我的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由于受生活所迫,我再次踏上上访之路。从县里到市里、省里,都是草草答复说给县里说了并且开信,让县信访局给处理。回到县里找过多次,一直拖着不给处理。由于时间太长,劳动局不给仲裁。我的劳动关系还在商业局,就是不给工作或最低生活保障。迫不得已才寻求帮助,请给指条合法之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黄建禄(山东)
提问时间:2013-04-23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