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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本人去年4月工伤鉴定10级伤残,社保局按标准赔付了31500元

本人去年4月工伤鉴定10级伤残,社保局按标准赔付了31500元 本人去年4月工伤鉴定10级伤残,社保局按标准赔付了31500元,我还在公司在职,公司说可以当时领到4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且叫我签了协议,当时以为公司会按照社保局的标准赔付,我就签了协议,现在我才发现公司给的标准没有按照社保局的规定给,但是协议也签了,钱也拿了,并且我了解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离职的时候才拿的,为什么我还在职,公司就给我发了呢?请问我还怎么追回自己的损失?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赔偿金额没有按照社保局的标准,那么这份协议属于违法吗?我如果劳动仲裁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21-01-27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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