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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到终点天津 您好,我现从事一家快递公司,1月6日从我部发出3包生鲜价值700左右,到终点天津!正常时效是3天!结果9号客户只收到2包!最后一包由于天津中转错分到河北,至15号客户才收到,但生鲜已腐烂,由于商家和收件客户都非常愤怒,我司先行做出赔偿客户商品700元!后我司向天津方发起延误仲裁,结果判定对方给我司35元延误损失,我司不接受裁定,遂向总部投诉,至今无果!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司可不可以投诉其天津方至对方邮管局?谢谢!如可以,投诉后,会牵连我们吗?我们代理区让我们默认了事,说如果我们投诉对方至邮管局,我们也会受到当地邮管局罚款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2……(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21-01-22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