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公司连续3次与我签固定期限合同,第3次算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不要自动离职,那是没有补偿的。
不算。
这三次“签约”实际上是因为“公司组织变化”而作的“合同变更”,并非属于连续签三次合同按“无固定期”的情形。
您主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
没有补偿。
依你描述,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不能享受补偿金。
合同履行期限没有届满,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不能享受补偿金。
主动离职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