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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计存在安全隐患但已验收,开发商是否有义务纠正

房屋设计存在安全隐患但已验收,开发商是否有义务纠正 我所在小区已与2012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现业主发现该小区多栋房屋的通往入户大堂的通道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有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风险,要求开发商在通道上加盖隔离装置已防高空坠物,开发商已房屋按照备案审批的图纸施工也通过了竣工验收为由而而不予处理,咨询住建局,和开发商的答复基本一致,也是实际交付物和图纸一致并已通过安全验收,只能由业主自行筹钱自建。我想咨询律师界的同事,开发商的这种严重的设计失误在业主发现之后不应该承担相应的纠正义务吗?虽然已经验收了近10年了,有没有哪条法律支持业主的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ulzh……(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21-01-1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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