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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经营一家小的早餐铺,聘请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工作第十二天的时候

我本人经营一家小的早餐铺,聘请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工作第十二天的时候 我本人经营一家小的早餐铺,聘请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工作第十二天的时候,由于自己操作不当,手被和面机挤压肿了,当时去了医院拍了片,医生说骨头和筋都没有伤到,只是肿,现在过了五六天了,受伤人要求更多赔付,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给他拥抱(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21-01-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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