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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一辆公租车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并且还靠着左边停车,停车之后,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马上就打开了车门,一个17岁的女孩骑着电动车带着他妈妈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因为开门太突然,导致电动车来不及刹车,撞到了车门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女孩伤的比较严重,直接做了开颅手术,已经可能构成伤残。事故科的责任认定书是:司机和乘客各占50%,受害者无责任。女孩目前还在住院治疗中。出租车是全险,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需要起诉吗?还是等女孩的治疗终结?因为他们都已不再垫付医药费,并且乘客是外省的。将来对女孩的赔偿,是出租车的保险来全部赔偿,如果保险金不够,剩下的才是司机和乘客五五分赔吗?我们现在需要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E773(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0-07-23 15: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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