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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过户,卖方手续不全

房屋过户,卖方手续不全 大家好。是这样的,我在11年3月购买的了一个安置房指标,卖方收取所赚部份后,其它房款都是由我交给政府的,原本现在可以过户了,但是卖方夫妻中男方失踪(是在11年4月就已失踪,法院在11年7月单方判离婚。但在判决书上没有提到任何财产,也就没有分割),现在就无法过户,,考虑到以后过户需要税太多,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来保障我的利益,谢谢大家
  另外,房子名字是女方的,女方才是当地的占地搬迁者,男方本就是外地人,且与女方属闪婚,他们是在2010年的6月认识的,约一个月后登记结婚,但是婚后一周左右男方就失踪,在等了几个月没消息后,女方到男方所在地查,才发现男方失踪,于是在2010年的12月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但是当时还没有购房,所以也就没有提到财产分割,可是就在法院传这几月中产生这房子,但是真正的判决就到了购房之后,所以现在房管就认为是在夫妻关系维系时买的房,且判决书上又没有提财产,所以就有男方一份,必须要男方到签字才能过户。我就是还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别的能过户有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pei1……(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3-04-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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