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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回原籍事宜

关于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回原籍事宜 我曾经在武汉上大中专院校,户口04年从湖北宜城在上学的时候转到了武汉江夏,07年毕业后我没有将户口转出,一直在学校,近期打算将户口转回原籍,上周在江夏区办理了《户口迁移证》,但是现在到老家上户的时候,老家的派出所要求我提供未婚证明和无业证明,由于才将《迁移证》原件在上周寄回老家准备落户,在武汉江夏办理未婚证明和无业证明的时候都要求提供户口薄原件,由于转到武汉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再加上户口迁移证原件已经寄回老家,所以在武汉均无法办理未婚和无业证明,在江夏区派出所咨询了此事,他们说直接将《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提供就可以落户了,我对户口迁移事宜有关的法律不是很了解,想请教下有关律师老师,可否给予答复或者帮助!!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7312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4-20 12: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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