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我借别人50000元期限两月超期按2分利息算并每天罚款100元。这样的借条合法吗?当时他只给我48000元但写了一一张1500的借条和一张50000元的借条,因为当时口头说的是三分五的利息。但我没别的证据证明他只给我48000,请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73(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3-04-19 23: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