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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她这个能算诈骗罪吗?

她这个能算诈骗罪吗? 李律师,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麻烦的事.
在今年4月份我从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儿,她是四川泸州的,跟她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她便从泸州到重庆来看我,来了重庆一天,在那一天我们发生了关系.到重庆的第二天她就回去了.
回去之后我们一直都是用QQ和电话短信联系.她在回泸州期间,因为她好赌,借高利贷3万多元,一时手头紧,无法支付利息钱,就打电话找我借,我便借了她1600元,她答应在5月20日以前还我.还有,期间她告诉我,因为和我发生关系,所以她怀孕了,要做手术,需要钱,但是又一再强调不要我负责,我因为内疚,所以自认会给她补足手术费,具体手术费是多少,我不知道,因为她是在泸州做的手术(到底做没做就确实不知道了),我给她账户上汇了800元钱.结果到了约定的时间没有给我,一直到5月25日,她跟她父亲去了成都,我一直打她电话,不停的打,她厌烦了,才回我短信说她在成都,一切等她后天回泸州再说.但是回了泸州后,她告诉我一时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只能继续拖着.
到5月底,她因为自己的一件事,需要外出躲难,她家人也支持她出去躲一下,所以她就又到了成都她朋友家,期间告诉我想来重庆,我也同意了.6月9日她到了重庆,在我这里吃住了几天,6月13日,她说她不想靠别人,也不想靠家里,所以她要自己出去挣钱,干她的老本行----跳钢管舞.让她妈妈从泸州给她托运了她的一些表演服.然后从我这里离开,到南坪演艺经纪人安排的地方住下,方便她出去演出.
6月15日,她让我给她成都那张电话卡充值50元,因为快没话费了.我照做了,没过多久,在QQ上碰到她,她告诉我,她在南坪步行街逛街时,手机被小偷偷了..我就告诉她,到我这里来,我跟她一块去取钱,借给她买手机.
到了我这里后,我问她身上还有多少钱?她说只剩100了,我就从银行取了500给她,告诉她是借她过日子的,出门在外,钱嘛..要宽备窄用..她收下了..后来去了南坪国美电器,我说随便买个手机先用着,等她挣钱了再换个好的,她不干,她要买诺基亚5233...我也就没说什么,就用银行卡刷卡给她买了一部.出来后,她告诉我,她已经给她小姑说了,说手机丢了,让她小姑汇钱给她,所以她会很快还我,也就是说这买手机的钱也是向我借的,手机价格是1188元.在第二天,她还了我500元.
但是没几天,她电话告诉我,她和她们一起表演的人玩麻将,她输得只剩40多元了,我气坏了,告诉借钱给她是给她吃饭用的,不是拿去打牌的.她脾气也不好,看见我生气了,就很气愤的说一句:我高兴,我愿意~
到6月20日晚上,她打电话告诉我,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要去绵阳表演,因为重庆这边夜场的表演费太低了.要我再借500给她.虽然当时我还在生她打牌输钱的气,但是回个短信告诉她,第二天给她.第二天我就又从银行取了500汇她农行的账户上了.
哦..对了..她刚到重庆的时候,有一只小狗,因为我不喜欢养狗,所以她忍痛把狗卖了450元,把那钱给我了,作为还我的一部分.
到6月底,她因为在达州外出表演时,出了点事.我很生气,加上她当时不听我的劝说,所以我要她立刻还钱给我,总计人民币2900元(1600-450+50++5001188"手机费,按1200算的"),她告诉我说当时没有,我问她什么时候还我,她说7月15日,我同意了,并说了威胁她的话,就是如果到时没还,那么我就把她在达州出的事,告诉她父母(她在达州出了件很让人心痛的事).她反对我说,如果我把她那事告诉她父母了,那么她会让我以后的生活更惨.
因为和她约定了时间,所以我一直没催她,她也没联系我.到了7月15日,我打她电话,发现她电话停机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我想到她应该是换了电话号码了.不想让我知道.因为她用我的手机给她小姑和她妈妈打过电话,我通过移动公司的查询机查到了这两个属于泸州的手机号,一个号码已经确认是她小姑了,另一个号码,我记得当天她是给她妈妈的打的,但是我打过去,对方不承认是她妈妈,只说是她妈妈的朋友.
现在这个女人还在重庆南坪附近,但是我从来没去她那边过,也不知道她具体在哪里.电话也没有她的,现在甚至她把我从她QQ好友里删除,只不过我把和她从认识到删我号那天的所有聊天记录都导出了,什么格式都有.可以通过QQ查看,从中可以看出我和她的一些纠葛.
我刚查过诈骗罪的相关,看起来她这个好像又不属于诈骗罪,但是她对我说的话,做的事,确实又有让我产生错误判断,行使错误行为的事件.
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去公安机关报案,应该以法律上的什么来界定她的行为?~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我还能怎么做?~
如果我用找人帮忙欺骗的方法,骗到她的电话,或者说把她以及她父母骗到警察面前,我又该要求警察怎么做?~另外,如果我用这欺骗方法,是通过QQ联系的(我找人加她QQ),这样合理不?~合法不?~因为我确实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来找她出来了.我和她的一切经济来往,都没有打欠条,因为那时彼此都是朋友关系.我现在唯一有的,就是6月21日,她去绵阳当天,给她账户汇的500元.但是我和她之间的一切经济来往,可以通过查她的银行账户查到的,具体日期,具体金额我也基本记得.如果公安机关愿意协助调查,我能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帮忙查询她的这个银行账户,以作为取证呢?~
具体的事就是这些,比较负责,比较麻烦...还望李老师能耐心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bghk(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0-07-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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