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我的损失到底要起诉谁?
我的损失到底要起诉谁? 我卖一3000的手机,买家中途不要!我撤回货物。由于邮局没有用传真而是用书信的方式导致到我货物被买家签收!钱被退。我问邮局为什么不给我发传真,他说是区级城市规定的!但邮政的处理法有规定可以用传真!我该诉讼谁? 我现在的情况:1,邮局知道他的电话号码,不知道要邮局里面的谁赔我,只知道帮他打工的人的姓名! 2,知道买家的姓名,身份证但他邮寄过去的地址是北京。而他的身份证是湖南的知道详情地址!我该诉讼谁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7669……(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4-18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