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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面积差的处理

关于房屋面积差的处理 购房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关于房屋面积差的处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以3%为界限,而是超出的面积(超出了3%)全部由购房者来补差价。当时也不知道这些条例,就签了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现在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了6.4%,全部要我们购房者来补差价(6.4%)。这样是合法的吗?我们可以拒绝交超出的3.4%的差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y200……(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3-04-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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