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时间的限制。
先工伤认定,认定后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要治愈后可以申请鉴定的
现在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鉴定
你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你已经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期间,现在是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不完.等出院了差不多就可以做了.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公司没在一个月内申报,您可以再一年内自己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都可以申请。
工伤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离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