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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事件:1、我有一亲属韦某,于2012年5月13日应民工严某到贵港架设联通公司通信光纤,此项程被广西润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润建公司又与一包工头张某签订一份施工承包合同,但此合同润建公司没有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2、我的亲属韦某来工地做工之前已经把身份证交到包工头张某手中让其办理意外事故保险(5月14日早上交身份证),16日早上张某将身份证还给打工仔韦某手中,并嘱咐“已经办好保险,你把你的身份证收好”。此时韦某未与任何公司签订什么劳动合同或协议。
    3、5月17日上午9点多钟时噩运降临到了这个可怜的,打工仔身上,打工仔韦某在施工的光纤上摔于地上,导致腰断,经医院诊断为腰椎粉碎性骨折。经过将近一年的治疗韦某现在还是下半身不能自由活动,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韦某治疗期间的大部份费用由润建公司支付,包工头张某支付过1万多元。
    4、现在韦某伤以致残,无耐向润建公司提出办理工伤赔尝事宜,但润建公司不配合办理,以韦某不是该公司员工为由不允办理工伤赔尝事宜。
    5、请问胡律师:我的亲属韦某现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韦启湖(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3-04-1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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