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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于今年5月底租房的时候租了一个分整租房子,当时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

我于今年5月底租房的时候租了一个分整租房子,当时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 我于今年5月底租房的时候租了一个分整租房子,当时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并交付了一年的租金以及押金和物业费。当时合同上写,于10月15号交取暖费,我也是按照这个时间给他的。但是截止到现在暖气都不热 ,11月15号的时候我找了他好多次 ,他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推脱,后来他才说是因为他没有收齐其他租客的取暖费,所以没有办法进行供暖,他告诉我他今年没有办法供暖了,让我自己想办法 ,他把取暖费说要退,到现在为止取暖费也没有退给我,之后我跟他沟通,他跟我说 是今年是没有办法供暖了,你如果真的要暖气的话他想办法供暖,但是暖气不热的话不许再找他的麻烦,我跟他说,既然这样那就住到这个月底 并要求他把剩下的其他的费用都全部退给我,包括剩下的房租,押金,取暖费以及当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还有剩下水电费。想问一下,要是他不退的话,我该怎么办 ?这个要求合理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11-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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