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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股权质押法律上何时生效?

股权质押法律上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78条第3款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但《物权法》第226条规定,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  请问究竟股权质押从法律上究竟是签订合同就生效还是在工商办理出质手续登记后生效?按照担保法是合同签订就生效了,那么在工商的股权出资登记不就是可有可无了吗? 请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rele……(天津)
提问时间:2013-04-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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