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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合法吗

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是2009年6月进公司的   当时说试用期三个月   但是知道今年三月10才让我们签劳动试用合同(上面说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就签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间还要扣押金   ,  到了三个月后叫公司签合同,公司说正在办,问了几次都是这样;到了七月十二号突然裁掉了我;十五号发工资我去拿,还要我签证明我在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明才给我发工资,我是没见过这样的,请问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A97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7-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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