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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响水镇人民政府2018年征收土地,矛盾没有解决,没有签字同意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镇人民政府2018年征收土地,矛盾没有解决,没有签字同意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镇人民政府2018年征收土地,矛盾没有解决,没有签字同意,现镇政府没有人出面解决问题。后有施工单位在土地中间铺设一条路,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收到一分钱。2020年6月信访回复又说,土地不在征收范围之内,向镇政府要这条路钱,镇政府回复说土地一并征收,补偿款还是按照2018年的标准计算,请问现在土地应该按照2018年标准计算还是2020年标准计算?可不可以把这条路断了,不给施工方出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淡然(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20-11-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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