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及房子的利益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及房子的利益 因丈夫长期外出赌博以致夫妻感情不合,现女方提出离婚。两人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现有一房产,产权是夫妻两人的名下。但公婆说房子有他们的一份,说是在买房子的时候他们有出资,要求女方要偿还他们出资部分。(当时买房的时候,女方说要供楼的但他们不同意了,到今天他们就要求说要离婚卖房可以但先还他们出的部分,同时他们没有任何凭证。)女方家里有只母亲一人,在婚姻存在期间女方因楼层过高母亲卖了原有的房子再另外买了一处低楼层的房子,买卖的过程中还差小部分的金额,女方为母亲办理了银行按揭每月利用给母亲的赡养费拿来帮母亲供楼,产权只有母亲的名字。男方家以女方帮母亲供楼这件事情来说女方没有资格分得上述有女方名字的产权,男方也出言威胁女方说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去做的话就要杀死女方全家,也跟女方的朋友说要抱着女儿一起跳楼死。使到女方家陷入了一片恐惧的心理当中。由于男女双方都是事业单位的,女方现在只要求女儿归她所有,房产变卖后所得利益一人一半,每月抚养费由男方支付1500元。现在请问有产权名义的房子女方能分得一半吗?公婆所说的出资部分要还吗?现在协议离婚不成是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起诉吗?对于男方的出言威胁,女方应如何处理呢?如果上到法院的话,按上述所说的胜诉的几率大吗?对女方有利吗?请帮我详细的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dong……(广东)
提问时间:2013-04-17 16:0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