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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盗窃案
保姆盗窃案 2009年3月,蔡某在广州海珠区从事保姆工作,一家家政介绍所,介绍她到一户人家那里做保姆,做了大概10天左右,承受不了工作量,所以告诉雇主说不做了,希望雇主能给工资,但雇主以不够一个月为理由说如果要走不给工资,后来蔡某趁雇主不注意的时候在她手袋里拿了800元走人,600元人民币,200元港币,雇主后来报案,说不见了8000元,蔡某被列为网上逃犯,今年6月28日在广西梧州被当地警方捉了,然后提交给广州警方刑事拘留,现在为止已经20天了,没任何音信,能保释吗?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和手续?谢谢,很急的,谢谢帮忙回答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OC295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22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