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乙方)于2020年2月25日与周某(甲方)签订租房合同
本人(乙方)于2020年2月25日与周某(甲方)签订租房合同 本人(乙方)于2020年2月25日与周某(甲方)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房租1200元每月,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合同约定,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退房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200元。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子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1200元,并退还多余房租及押金;
为减少麻烦,本人于2020年9月20日支付三个月的房租共3750元。但是于 2020年11月10日搬出房子,构成违约,与房东约定支付违约金1200元,但是剩下的一个半月房租,房东不愿意支付,只退还1200元房租,不遵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辉(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20-11-1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