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今年11月通过咸鱼平台信息购得一台笔记本,卖方通过顺丰货到付款形式交易

本人今年11月通过咸鱼平台信息购得一台笔记本,卖方通过顺丰货到付款形式交易 本人今年11月通过咸鱼平台信息购得一台笔记本,卖方通过顺丰货到付款形式交易。卖方提供笔记本信息为2020年4月购买的新机,实际为出二手。电话确认时,卖方表示是新品,但现在卖方表示当时说是新品时是口误。现在,卖方不接受顺丰的调解退货退款,还投诉了顺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玲玲(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20-11-13 10: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