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校外幼儿被幼儿园大门意外夹伤骨折?按大门的有多大责任?
校外幼儿被幼儿园大门意外夹伤骨折?按大门的有多大责任? 放学后教师在开大门时意外夹伤攀爬在校门上的校外幼儿,而且教师是背对大门按开关,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爷爷在10多米外打牌,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并且校门口有“幼儿园门口禁止看孩子”警示牌,而且门上也写着“禁止攀爬”警示牌。门卫曾多次提醒幼儿家长带孩子离开!我们幼儿园是有门卫的,不过当时在校外摆放安全岛,所以我就帮同事开了门,才造成这次事故,这样我要付的责任是不是会更厉害?如果真要负责任大概要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
现在孩子的状况是锁骨骨折,右手手肘部骨折,并且用钢钉固定!家长说半月后出院,孩子住院5天了,我现在怀孕8个多月没有办法跑到外省的医院去探望孩子,家长表示不理解。家长要求教师承担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这样合理吗?家长说现在在医院已经花费3万元没有钱给孩子看病,所以我就出于人道主义先垫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给孩子把病看好,家长还不满意,要求我如果把前期所有医药费共计4万元,一次付清。家长负责半年后拆除钢钉后的手术费,并不要求我负责误工费,这样合理吗?我觉得我是要负责任的,可是只要负责次要责任的,不需要去支付这么庞大的医药费,孩子的爷爷没有尽到监护的的责任,应该负主要责任!并且门卫也已多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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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真意外(山东)
提问时间:2013-04-17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