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花薪钱包上借钱现在已经遇期,今天接到电话和短信催收,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你好,以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肆意认定你违约 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贷款相关材料可以给我看看。有需要加我简介微信咨询
网贷是出了名的不讲理 风险多 很难缠 不要大意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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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金和合法利息,避免起诉。
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和收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写起诉材料或者代理起诉。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贷款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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