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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案》之 追加抚养费

《离婚案》之 追加抚养费 我和前夫离婚有12年,法院判儿子归我抚养,男方每月付抚养费100元(人名币)。我儿子从小体弱多病,男方从来就没有探望过,没有多出一分钱,现在生活水品这么高,100元远远不够孩子的生活及读书的费用,且男方在常德购有2套私房,足够有抚养能力,我想要求法院能着情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ze2211(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0-07-2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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