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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轻伤是不是共通过犯罪的问题

关于轻伤是不是共通过犯罪的问题 经过是我跟朋友与两个人发生轻微冲突,被服务员拉开,他们两个就跑去拿了酒瓶和水泥砖,在我们要走的时候追到楼下共同把我打了,拿水泥砖的那个打了几下后就被拉开了,拿酒瓶的一直在打。

两个人一人拿酒瓶,一人拿水泥砖致人轻伤。法医鉴定的是五处伤口,检察院却说造成轻伤的主要原因是额头的两处,这两处伤口主要是酒瓶造成的,头皮的三处可能是水泥砖造成的伤口仅是轻微伤,同时根据所谓的“轻伤害只追究一个人的刑事责任为由,把拿水泥砖的那个不批捕,取保候审了。说只批捕拿酒瓶的那个人,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f(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4-15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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