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医院自动门夹伤人医院要负责吗?
医院自动门夹伤人医院要负责吗? 今年7月10日中午,我母亲进入中山大学附属一院SICU病房探视我父亲,经过SICU病房自动门时被夹住跌倒,诊断为股骨粉粹性骨折,院方调查后认为,现场无监控录像,无法证明我母亲是被自动门夹伤,其他人只见到我母亲跌倒,未见到跌倒过程,只有我母亲自己说是被自动门夹住跌倒,另外,他们检查过自动门无故障,即使是我母亲被夹住跌倒,院方也无责任。
请问院方这种处理方式正确吗,我们还有索赔的可能性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dzy(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2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