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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肇事车辆的收费问题
交警处理交通肇事车辆的收费问题 你好,我的赣A5K823小车2013年4月11在永叔路与船山路口和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到场勘察事故并扣我车,12号到西湖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办案民警给我开具了车辆检验委托通知单并让我自行联系鉴定中心并付鉴定费,但我知西湖交警大队此次扣车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在这里请问:西湖交警大队的办案民警让我自行联系鉴定中心及自费鉴定是否合法?如合法,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另外,在执法过程中扣留我车辆的拖车费是否西湖交警大队出?如果是,请问有法可依吗?如果让我出,请问有法可依吗?再者,押期间的停车费(就是保管费用)是西湖交警大队出费用还是我个人出费用?如果让我个人出此费用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的第26条中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不是我出,请问西湖交警大队这样做是否违法办案?以上问题恳请为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ouan……(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1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