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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你好,我有套房产通过中间出售,收了买方定金20000,买卖居间协议我一直没有签字,中介与买方签了,因为我在上海,房子在广东,当时中间把合同微信给我,我说等我过广东再签,我现在不卖了,也赔偿了买方双倍定金.居间服务费当初是由买方支付的,现在中介说我违约说合同里面有说,居间服务费要由违约方支付,要求我给他们5000说是赔偿他们的损失,我出于想他们也辛苦了答应给他们2500元,中介公司说他们公司最低的要求是5000,不然就起诉我要承担全部的居间费用42900,我认为不合理,现他们发了律师函,说如果不给他们就起诉我,请问律师中介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上海)
提问时间:2020-09-2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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