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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喝酒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我拿破啤酒瓶但是没有伤害他

你好,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喝酒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我拿破啤酒瓶但是没有伤害他 你好,开始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喝酒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我拿破啤酒瓶但是没有伤害他,他在桌子上掰瓷砖给自己的手划伤,然后我就把碎啤酒瓶扔了,他然后对我实施殴打这期间我没有还手, 报警以后我就走了,他去了医院花了1万让我给他报销医药费我们没有谈成,他说起诉告我 现在警察处决书,写的我手持碎啤酒瓶裕对陈某某实施伤害,综合以上我们俩说的给我判定故意伤害罪成立 对他的处罚是陈某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20-09-19 09:1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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