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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所有权该如何分配呢?

房屋所有权该如何分配呢? 原是平房的旧房构造,于1995年改建成5层的楼房,房屋所有权人为外婆名下,外婆已去世,但房产权属人没变更,还是旧的房产证,外婆有四个仔女,两女儿已嫁出,两个儿子也去世,大儿子与第一任妻子离婚,生了个儿子A判前妻,后来又与第二任妻子登记结婚到现在,第二任妻子无生育;二儿子与女士登记结婚,生了一男一女,离婚后,男孩B判妻子,女孩C判丈夫,现在需要办理新的房产证,那房屋所有权该如何分配呢?房产证所有权人应在谁的名义下呢?还是同时写几个名字呀?在改建这5屋楼房时,两女儿各出资6万元,两儿子各出资2万,如果该房屋不作为永久居住,需要出售时,那出售后所得的资金应按个人之前出资多少再作分配,是不是应该另起草一份协议书,所有当事人在场,那如何让这份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是不是要到公证处公证呀?又或者在办理新房产证证里有所注明呢?防止以后老人百年归老时,出现房产资金争吵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cy556……(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3-04-1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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