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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工作地点变更

关于工作地点变更 律师:您们好!本人在一家顺德企业工作三年,应聘是在广州办公室,工作地点也是一直在广州工作,现在公司让我们搬回顺德公司,还强行把电脑搬走,说我们不回去工作不当矿工,咨询:1.请问现在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可否申请赔偿? 2.还有在合同的工作地方一项是"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本部及各生产销售网点工作"这样的是否其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明显过大,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地点的立法宗旨? 请各位给予宝贵意见,致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sfma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4-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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