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是否为共同财产

是否为共同财产 丈夫在世时我们一直住着我丈夫单位的房子,直到丈夫去世。丈夫去世两年后单位要求个人出资购买,我没有能力买,就要子女去买,后有大儿子独自出资购买,让我居住至今。当时他两个儿子商量谁出钱购买就归谁所有,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因为购买的是我丈夫的单位房子,所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单位要写成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二儿子想要一部分,我不同意。现在二儿子也不赡养我,我就一直跟着大儿子。现在我想问一问,这属于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吗,二儿子有权继承我丈夫的一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0502(河北)
提问时间:2013-04-11 15: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