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这种情形我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么?

这种情形我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么? 我和前妻离婚快4年了,法院调解离婚时刚满一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没有规定探视方式及时间。离婚起初女方只允许到她家去看孩子,不让带出。孩子随其生活期间脸上多次出现抓伤(是女方兄弟家女儿所为)并留有多处疤痕。一次被摩托车撞伤——缝5针,留有伤疤。由于饮食不足患有胃病,多吃一点食物就会呕吐。孩子母亲脾气怪异,平时把孩子送幼儿园,周六日带孩子去杀猪场上班。我多次要求带孩子去条件好的幼儿园和学校(和孩子现在上学的学校同在一个县城里)上学,女方不让。女方擅自在孩子入学时改随继父姓,并哄骗孩子我不是孩子父亲,说继父才是父亲。孩子在这样不利于发展的环境生活,我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抚养权么?如果不一定能要回,我能同时诉求具体的探视形式和时间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种石得玉(河北)
提问时间:2010-07-20 23: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