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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没有及时给我们贷款协议,造成我们逾期交还贷三次不良信用

银行没有及时给我们贷款协议,造成我们逾期交还贷三次不良信用 你好,我们2012年底向银行申请的房屋贷款,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说何时开始还贷会通知我们,结果既没有电话,也没有短消息,我们以为一直没有批下来,等到之后跟买房的房地产公司电话查询才知道2012年12月5日,就是第一次还贷的最后期限,知道的时候已经是2013年2月中旬,虽然知道以后立即还清了前面的三次贷款,但是还是造成我们三次信用不良。当中银行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直接把贷款协议给了房地产公司,而房地产公司业务员在拿到贷款协议以后没有认真核对疏忽给了另外一个业主,那个拿错的业主知道拿错后,也没有任何回应。银行同时也没有起到告知义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三次信用不良,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xun0……(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4-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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