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2012年9月本人老公韦某以投资为名请朋友陈某出资5万元,口头协商每日利润1千元,陈某一个月后可以选择撤资或者继续。同时也提出投资有一定风险。但对利润分成以及风险分配均未作出书面协议。后陈某以转账的形式出资5万元于韦某。后一个月投资失败没有利润生成,相反还亏本了。陈某便于10月份胁迫韦某打下一张借条上书因资金周转韦某借陈某8万元。现在陈某以此借条上诉法院要求判决韦某归还欠款8万元,以及本人是夫妻的理由要求共同承担此债务。 问题 1;韦某应该如何进行答辩?可以提出当时是以投资名义入股实际数额5万元并非是借条上的8万元吗?而且投资失败风险我们都不需要陈某承担,我们只愿意归还其当初投资进来的5万元。这样答辩符合法律法官会支持吗? 2;韦某虽为本人老公,但从去年6月份之后再未对家庭开支以及孩子的抚养支付过一分钱,关于他与陈某的约定借款还是投资最初并不知情,而且这5万元一分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的开支以及孩子的抚养。另外本人与韦某签署有一份婚姻财产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承担。而这份协议韦某几个朋友都知晓,并且本人多次向韦某提出;再其向他人借款的时候一定要像对方提出自己跟老婆是签有财产债务协议的。而在本案中韦某未像陈某指出这一点。那么本人要如何答辩才能更好的让法官认可本人不应当承担此项债务?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蔷薇刺刺(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4-11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