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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在母校发生的一起,教师和门卫限制学生人身自由并且殴打学生,现在还可以追究吗
十五年前在母校发生的一起,教师和门卫限制学生人身自由并且殴打学生,现在还可以追究吗 2005年,我在宁德市民族中学念初二,因为被父母发现上网行为,怕回家后被责怪,不敢回家,深夜在学校逗留,被一教师和门卫发现,并被押到了保卫室,一进保卫室该教师就开始不停吐着口水并大声咆哮着快说你父母是干啥的,反复几次,我因为羞愧,不愿配合,低声说了句我无父无母,门卫见我不配合,便对我进行了殴打,并且打开了我的书包,搜完后紧张的笑着说为啥不配合,我回答你们态度那样。但该教师并没有停止,还在继续大声喊着你父母干啥的快说,我配合着回答了几句,但该教师还是和之前一样不停的吐着口水,问你父母干啥的,大概一两个小时的质问后,之后又以太晚了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为由,拒绝了我回家的请求,让我在保卫室呆到天亮去上课,该教师临走时他还阴阳怪气的和我说今晚的事就没必要和别人说了吧。因为羞愧和家境贫困造成的自卑和恐惧,这件事只能默默埋在心里,困扰了我十几年,并且间接导致我志愿辍学,我求助并非为了赔偿之类,而是希望能有个公道的结果,事情发生后,该教师并没有任何影响,这样的人我该揭发的,我觉得他不配为人师表。以上描述皆为事实,没有任何掺假,如有偏差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
提问时间:2020-08-3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