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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贷款买房退房问题

贷款买房退房问题 我是去年在平邑商贸城买的房子,已经还了一年的贷款,开发商延期半年交房(合同注明延期一个月就可以要求退房),延期半年交房的违约款开发商也不给。而且房子面积超出法律规定的3%的规定,但是合同上标注的是多退少补,并没有其他说明。这样的话,如果我们要求退房的话是合理的吗?还有开发商说退房可以,但是要我们自己先把银行贷款还完,才能退房。这样合理吗?银行贷款的利息和由此产生的违约金应该由谁承担?如果起诉的话胜算多少?应该去哪个部门起诉?现在的律师费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uiaij……(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04-11 12: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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