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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班擦伤学校保安

教师上班擦伤学校保安 一女教师上班在进校门时擦伤学校保安,女教师马上积极主动送该保安到医院检查,结果无大碍,医生说只需敷药三天,吃一点药,休息几天就行。女教师给了保安400元钱,次日主动上门看望。此时保安家属提出需要休息40天在作复查,同时提出期间要支付2000元务工费,复查后再协商此事。请问:该案责任如何划分?女教师是否要答应保安家属要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翁广权(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1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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