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改制后房产土地纠纷
改制后房产土地纠纷 您好律师;我们公司2002年进入政策性破产,2004年4月破产完毕,当时留下了1800多平土地及房屋设备和每个职工的破产补偿金14万组建了新的有限公司,当时的法人代表在2005年3月用原单位的名称和公章把其中的712平土地个房屋出售给了他爱人的公司,买卖协议是在2005年3月19日,买方名称是我们原单位和公章办理的房产证,同一天用新公司的名称和公章办理了土地证,也就是说在同一天有两个买卖协议分别给的是住建局和土地局,两个买卖协议的书写方式,字迹都不一样,我的问题是,2004年原单位破产终结,2005年是不是还能用原公司的公章?为什么一天出现两份买卖协议?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关注下,盼着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aofe……(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4-10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