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费用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费用问题 一个离婚后独身无房的女性,有一女儿判给男方,我工资只有二千二百元,每月付给女儿生活费五百元,女儿的学费和医疗都得承担一半的费用,可对方还要求付给每年达三万元的补课费用,我这收入情况根本就承担不了,不付的情况下对方又长期的骚扰,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能不能要回对女儿的监护权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iyi1……(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0-07-20 17: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