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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开车不施救伤者使伤者死亡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
疲劳开车不施救伤者使伤者死亡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 三月十二日,我一朋友的哥(建筑施工员),同一建筑老板自驾车,以及老板请了一位驾驶员,还有我朋友的外侄一行五人。要在三月十五日赶往新疆克拉玛依开工。三月十四日下午在途径新疆哈密地段时发生翻车事故(当时老板开车),我朋友他哥和请的那个驾驶员被甩出车外,不幸当场身亡。外侄重伤,老板与另一个轻伤。外侄几小时后被送进当地医院,老板未给医院打款,当地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伤者住进重症监护室。在当地交管部门的干预下,三月十五日老板才向医院交了两万多元钱。最终几天后朋友的外侄因延误伤情也去世了。老板想私了,赔偿金要三年付清,我朋友想走司法程序,请问怎样走这个程序?赔偿金应是多少?(被抚养人为:一个七十一岁三级残废的老父亲,一个年老多病的老母亲,一个女儿,正在上大学一年级,妻子没有工作。外侄家有父母,外侄母亲有病无法在生孩子了。都是农业户口。)事情至今未解决,朋友的父母还不知道。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t1968……(四川)
提问时间:2013-04-09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