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潮揭高速公路项目土地拆迁赔偿
潮揭高速公路项目土地拆迁赔偿 杨律师您好,我父亲于1995年向揭阳市揭东县玉窖镇东边村村委购买了600平方米左右宅基地(永久性使用权),在办理好土地证明后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子。2002年由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目标。规划潮揭高速公路项目,刚好把我家的宅基地也规划在其中,2005年,潮揭高速公路项目承办方到场落实好征地拆迁事宜,次年,我们在拿到拆迁款之后搬离,当时潮揭高速公路项目承办方是这样说的,宅基地是承包方一次性赔偿到东边村,然后由东边村村委在其他公家地上划分出来赔偿给拆迁户或者折为现金赔偿给拆迁户。之后,潮揭高速公路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无法完工,工程搁浅,东边村村委也以各种借口不愿赔偿土地给拆迁户。
请问杨律师,我父亲1995年向揭阳市揭东县玉窖镇东边村村委购买了600平方米左右宅基地现在我们还属于我们的吗?我们有使用支配权利吗?我们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73041……(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3-04-09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