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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

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 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今天前女友发来一个录屏的转账记录,让我核对,并且归还她差价,归还之前礼物钱,而我申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账户明细,发现明细中转账金额要多于她给我转的,她要求我归还礼物钱。并且多次微信联系我的朋友,短信联系我的家人,金额与实际并不相符。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加盖公章的账户明细是否具有法律效益?2,赠与的礼物是否应该折合现金归还她?3,连续几日内联系我身边朋友和家人,语言带有挑衅和侮辱,并且索要金额与实际不符,是否构成骚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虚拟(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20-08-0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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