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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当事人应该得到补偿款吗?的户籍所在地因为拆迁的缘故

当事人应该得到补偿款吗?的户籍所在地因为拆迁的缘故 当事人因为离婚,携带子女回娘家,并且将户籍迁往娘家户籍所在地。一直没有分到土地。去年,土地被征用,该村获得补偿款,按人口算,每人应该分的5万多,但是,该村没有分给当事人一家。请问,这种情况,当事人是否应该得到这部分补偿款?如需上诉,可以求助哪些相关部门!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阳光一束(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3-04-08 20: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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