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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雇佣伤残双方自愿签定协议后重新起诉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雇佣伤残双方自愿签定协议后重新起诉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你好;我与2012年4月雇一民工安装起重设备,他在工作中不慎从5米高掉下,造成3处骨折。我把他即时送医院一直到出院后两个月所有费用我承但,共用费用6.8万。伤者两月后可以自己行走了,他给我打电话要求协商一次解决此事,经双方商议我再给他7万元达成一次解决此事,所有医药费发票给他在农村合作医疗哪块报了3万多。协议此事和我了断,以后的生命安全与一切费用他自己承担。 但是到2013年3月他以不能干活为由要我每月给他生活费,我拒绝了他。现在他到法律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又到法院起诉。请问各位律师;我和他签定的这份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hlhwg(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4-0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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