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有个哥哥一生没有结婚,一直和我们生活,现在爸爸去世了,我也结婚了
都有继承权的呢
你好,你们家人对大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另外你说的叔叔,如果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对于该遗产是可以少分的。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我会尽可能的帮助到你。
都有继承权。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您好,我之前回答过您的问题,您家尽到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叔叔没有赡养,可以少分。现在需要的是证明大伯一直在您家生活,您对他有赡养的行为。
请问有哪些证据证明之前大伯和您生活?有没有邻居可以作证?
继承的问题情况会比较多,您的情况可以用法律维权,我需要知道更多信息,具体事宜可以看我个人页面来电详谈,咨询是免费的。
应当由兄弟姐妹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好,你叔叔作为被继承人的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你弟弟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您好,您这种情况通常来说您和您大伯都可以分到一定的财产,建议您先协商。走法律途径的话最好是不要现在马上起诉,等新法生效之后再起诉对您更有利,您才可以分到更多钱。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要补充的可以进一步电话说明,我了解之后告诉您怎么去做,主页有我的电话号码,这是不收费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都有继承权。但是毕竟您家一直赡养大伯,所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叔叔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会比您继承到的份额少一些。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说明一下具体情况,我帮您想想办法,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21年还未继承的,你也是继承人
您好,这样的情况您大伯没有子女、父母也应该去世了。没有遗嘱的话现有的兄弟姐妹比如您父亲都是继承人,可以均分遗产,现在是那个叔叔想要独占吗?您可以先免费来电和我详谈一下,我会最大程度的维护您的利益。
你好,这些人都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因为你大伯最后是由你们赡养的,所以你们是可以适当地多分财产的。建议你先和你的叔叔协商一下,尽可能的到新的民法典出来后在考虑诉讼解决。新的民法典出来之后,新的条款可能会对你们更有利。也可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谈判的技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大伯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你弟弟属于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的遗产。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有新规定,侄子也属于法定继承人。(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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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下都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尽到了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财产。对于遗产方面有疑问可以来电免费咨询一下,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你们尽到了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继承财产,具体的你可以来电咨询,来电咨询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