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地址是浙江杭州市滨江区,2019年8月16日在卖二手电瓶车买的电动自行车

地址是浙江杭州市滨江区,2019年8月16日在卖二手电瓶车买的电动自行车 地址是浙江杭州市滨江区,2019年8月16日在卖二手电瓶车买的电动自行车,当时店家给我上的车牌,还没有给我发票,但是在2020年7月20日,交警说我的车牌是套牌然后把车扣押了,而且要求我支付700元才能把车骑走请问店家是否有责,能不能投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00726mvMR()
提问时间:2020-07-26 16: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